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胶基及其配料》等1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其中包括以下四项食品接触材料产品安全标准,分别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1.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标准代替GB 48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范围中不适用的情况/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修改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的定义;
-修改了纸浆模塑制品的定义;
-修改了感官浸泡液要求的表述;
-删除了理化指标中高锰酸钾消耗量指标;
-删除了理化指标中重金属(以Pb计)指标;
-增加了理化指标中1,3-二氯-2-丙醇和3-氯-1,2-丙二醇指标;
-增加了其他理化指标要求;
-增加了霉菌检测前处理方法;
-增加了其他技术要求;
-增加了附录A热水提取和冷水提取所适用产品实际接触食品的温度范围;
-增加了附录C水提取液中1,3-二氯-2-丙醇和3-氯-1,2-丙二醇含量的测定方法。
2.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代替GB 9683-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主要变化如下:
-名称修改为“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适用范围扩大为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增加了“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定义;
-增加了基本要求、原料及添加剂的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