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自2007年公布实施以来,SVHC候选物质清单在不断更新,广泛影响着机电、汽车、化工、轻工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当物品中含有SVHC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超过1吨/年/公司,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
根据REACH法规57条,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
(1) 第1类,第2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2类物质;
(2)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3)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4) 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的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
SVHC是什么?
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即高度关注物质,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根据REACH第57条款规定,非常高的关注度的物质,有严重危害的后果。满足条件的物质,可被放置在一个清单中。该清单的发表于2008年10月28日。对于此类物质,按照REACH法规要求需要进行公告,欧洲化学品管理署将根据情况逐步增加SVHC清单中的物质。出口到欧盟的产品要进行REACH合规。在私人家庭和工业里常见的物体是物品,例如家具、服装、车辆、书籍、厨房用具和电子设备。一个产品可能很简单,比如一把木制椅子,但也可能是相当的复杂,例如一台电脑。
REACH法规规定,当产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选名单中而且重量查过0.1%wt/wt但每年的出口量小于1吨时,出口商就有向ECHA沟通的义务,当产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选名单中且重量超过0.1%wt/wt,同时在每年出口到欧盟的产品中SVHC的数量超过1吨,出口商就有申报的义务。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表明,测试不是进行REACH合规的解决方案,因为在测试中会涉及到很多复杂性的问题。因此,ECHA推荐首先对产品中现存的SVHC做技术性评估,只有在对SVHC存有怀疑的情况下再进行测试。
出口不合规的产品到欧盟将会受到处罚。REACH执法由各个欧盟成员国的主管机关执行,因此处罚的性质因成员国的不同而不同。常见的处罚是欧盟海关拒绝产品进口(产品无法通过欧盟海关),仓库扣押货物不能提货的处罚。另外,也可能有高达数千欧元或英镑的经济处罚。
检测产品:
由于REACH法规管控的产品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所有向欧盟出口的产品都涵盖其中。需进行SVHC检测的产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电子电气产品、家具、汽车、纺织品、玩具 ……
SVHC清单发布历程:
根据REACH法规第58条款,SVHC将由成员国执法机构和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代表欧盟委员会),依据上述提到的SVHC判定标准来进行确认。这些机构需要按照REACH法规规定提交提案,随后提案将进行公开评议。公开评议结束后,欧盟成员国委员会将参考评议结果,经过研究讨论确定终哪些物质会被确认为SVHC。由ECHA决定是否将这些物质纳入所谓的“候选清单”。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有可能会进一步纳入授权清单(即REACH法规附录XIV)。
候选清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