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现行的欧盟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法规(EU) No 10/2011是于2011年5月1日正式生效。(EU) No 10/2011是以法规形式颁布,并且在测试规则、适用范围和符合性判定规则方面进行了重大修订,可以说是近年来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领域较为为重大的变动。欧盟颁布的法规经常会有修订和增补,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也一样出台了很多修订和增补法规。下面环测威小编就给大家做个欧盟塑料法规EU 10/2011介绍吧!
EU No.10/2011适用的范围,本法规适用于在欧盟市场上使用和销售并且属于以下类别的材料和制品:
(a) 完全由塑料构成的材料和制品
(b) 多层塑料材料和制品 - 通过粘合剂或其他方法结合的
(c) 带有印刷和/或涂以涂层的(a)或(b)项中所指的材料和制品
(d) 加工盖帽和堵口垫片,并且与这些盖帽和堵口垫片组成一套不同类型材料的 两层或多层的塑料层或塑料涂层
(e) 多层复合塑料材料和制品
所有出口欧盟的塑料食品接触材料都必须符合EU No.10/2011法规。近期欧盟委员会提议修订(EU) No 10/2011关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法规。
此次提议的大概情况如下:
一、附件I - 表1:欧盟授权材料清单
1. 对现有授权物质的修订。
2. 增加授权物质。
二、附件II - 特定迁移限值
1. 增加一个迁移限值清单的表格。
2. 对初级芳香胺(PAAs)的检出限将进行修改。
三、附件IV - 符合性声明
1.第6点对信息的要求将会变得更严格,以确保与附件II所列物质的存在相关的信息足够充分。
四、附件V - 符合性测试
1.将添加对食品加工设备和电器的测试规则。
2.对于重复使用的材料和物品,法规将要求其迁移值在连续的迁移测试中不会增加。
3.对于全面迁移,将添加新的标准测试条件(OM0):针对意图仅仅用于寒冷或环境温度下、少于等于30分钟的材料和物品,测试条件为40°C下30分钟。
4.对于全面迁移的测试条件OM4,当测试在100°C时因技术原因难以进行时,回流条件可作为一个可选的选项。
5.修订纠正了与全面迁移测试相关的一些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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