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7日,欧盟官方公报OJ正式发布了关于通用充电器的修订指令Directive (EU) 2022/2380,以补充RED指令Directive 2014/53/EU中3.3(a)对通用充电接口的具体实施要求。
该修订指令涵盖如下13类无线设备
◆ 智能手机 Handheld mobile phones
◆ 平板电脑 Tablets
◆ 数码相机 Digital cameras
◆ 无线耳机 Headphones
◆ 耳麦 Headsets
◆ 手持游戏机 Handheld videogame consoles
◆ 便携式扬声器 Portable speakers
◆ 电子书 E-readers
◆ 键盘 Keyboards
◆ 鼠标 Mice
◆ 便携导航 Portable navigation systems
◆ 耳塞 Earbuds
◆ 笔记本电脑 Laptops
新指令将于2024年12月28日起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强制实施。其中,对笔记本电脑设备的要求将于2026年12月28日强制实施,在强制日期之后进入欧盟市场的新设备都应满足该指令要求。
新指令主要内容
1、修正了原指令Article 3.3 (a)条款,并加入Article 3.4条款,补充了对于通用充电接口的具体实施要求。
2、更新了生产商manufacturer,进口商importer,分销商distributor等economic operator的责任和义务
3、上述13类设备只要能够通过线缆进行充电,都被要求强制配备符合EN IEC 62680-1-3:2021标准的USB Type-C ®充电接口,并能够使用符合相同标准的充电线缆进行充电,其中支持快充的设备应符合EN IEC 62680-1-2:2021标准的USB PD(Power Delivery)协议。
4、无线产品在欧盟市场销售流通时,可选择是否配备充电器,并明确说明书,外包装或标牌中需要体现充电器的类型和配备情况,信息要以可读可见的方式显示,下图为标签示意图(需等比例缩放),其中a应该不小于7mm。
产品配备充电器:
产品不配备充电器:
5、标牌中需体现充电规格,下图为标签示意图(需等比例缩放),其中a应该不小于7mm。
注:“XX”为无线设备充电所需的最小功率对应的数字,该数字确定了充电器为无线设备充电所需的最小功率;“YY”为无线设备实现最大充电速度所需的最大功率的数字,该数字确定了充电器至少需要提供的功率以实现该最大充电速度;当充电器支持USB PD的时候(充电电压大于5V,电流大于3A或功率大于15W),则应显示缩写“USB PD”。
我们秉承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客户为中心,高效统筹安排测试计划,竭力缩短测试时间的周期,为客户提供快捷、公正的第三方咨询检测等服务。服务区域遍布广东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珠海、清远、惠州、茂名、揭阳、梅州、江门、肇庆、汕头、潮州、河源、韶关及全国各地如您有相关产品需要咨询,欢迎您直接来18165787025咨询我司工作人员,获得详细的费用报价与周期方案等信息,深圳讯科期待您的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