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其官网发布了两项SVHC评议物质,公众评议将于2023年4月3日结束,相关企业可以在ECHA网站上发表意见,通过评议的物质将会列入SVHC候选清单。评议物质如下:
序号 | 物质名称 | EC No | CAS No | 提议原因 | 可能用途 |
1 | 4,4′-二氯二苯砜 | 201-247-9 | 80-07-9 | vPvB(第57e条) | 主要用于聚砜、聚醚砜等工程塑料的生产制造,也用作医药、染料及农药的中间体。 |
2 | 二苯基(2,4,6-三甲基苯甲酰基)氧化膦 | 278-355-8 | 75980-60-8 | 生殖毒性(第57c条) | 作为高效的光引发剂,可用于紫外固化涂料、印刷油墨、紫外固化粘合剂、光导纤维涂料等。 |
根据REACH法规,若物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w/w),必须向下游用户或消费者进行告知,履行信息传递义务;若物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w/w),同时年出口量大于1吨,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工作;且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FD要求,自2021年1月5日起,若物品中SVHC含量大于0.1%,企业需进行SCIP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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