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硫代磷酸(O,O,O-三苯基)酯加入SVHC意向物质。截至目前,总共有8项物质被列为SVHC意向物质,均处在“提议方准备相关物质的卷宗”阶段。其中,硫代磷酸(O,O,O-三苯基)酯、全氟三丙胺和八甲基三硅氧烷的卷宗计划在2024年8月1日前完成提交。
预计ECHA将在2024年9月对这3项物质发起公众评议,在此期间各利益相关方z均可向ECHA提交评议意见,如评议通过,这3项物质预计将在2025年1月正式加入SVHC候选清单,成为第32批SVHC物质。
SVHC物质确定基本流程:
SVHC意向物质-SVHC评议物质-SVHC正式物质
SVHCs是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的缩写,即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且往往不可逆转影响的物质。如果某种物质被确定为SVHC,它将被添加到候选清单中,最终被列入授权清单(ANNEX XIV to REACH)。
环测威检测温馨提示:
ECHA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为目标,致力于安全使用化学品,鼓励工业界开发更安全的替代品。ECHA同时也担负着增强欧洲化学品竞争力的使命,不断敦促企业遵循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关法规义务。
REACH法规规定,在欧盟市场上供应的物品中的SVHC含量大于0.1%重量比(w/w)时,须在供应链内进行信息传递;当物品中SVHC含量大于0.1%重量比(w/w)且年出口量大于1 吨时,须向ECHA进行通报。
而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 (WFD) 的要求,自2021年1月5日起,在欧盟市场上供应含有候选清单上浓度高于0.1% 重量比(w/w) 的高度关注物质的物品的公司必须向 ECHA 提交有关这些物品的信息到数据库(database),即SCIP(Substances of Concern In articles as such or in complex objects (Products))通报(notification)。SCIP通报没有年出口量需大于1 吨的要求。
SVHC清单一般每年更新两次——年初、年中各一次。SVHC清单内包含的物质越来越多——目前正式物质是240项。当前企业面临的管控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严,建议产品输欧企业做好供应链排查和监督,降低自身风险,使得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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