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式发布关于通用充电器的修订指令Directive(EU)2022/2380,以补充RED命令Directive 2014/53/EU中3.3(a)对通用性充电插口的落实措施规定。
新指令将于2024年12月28日起,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强制实施。
其中,对笔记本电脑设备的要求将于2026年12月28日强制实施,在强制日期之后进入欧盟市场的新设备都应满足该指令要求。
涵盖设备范围
该修订指令涵盖以下13类无线设备:
1.手机 Handheld mobile phones;
2.平板电脑 Tablets;
3.数码相机 Digital cameras;
4.头戴式耳机 Headphones;
5.带麦克风的头戴式耳机Headsets;
6.手持游戏机 Handheld videogame consoles;
7.便携式音箱 Portable speakers;
8.电子阅读器 E-readers;
9.键盘 Keyboards;
10.鼠标 Mice;
11.便携导航 Portable navigation systems;
12.入耳式耳机Earbuds;
13.笔记本电脑 Laptops.
根据新指令要求,上述13类设备都必须配备符合EN IEC 62680-1-3:2021标准的USB Type-C充电接口,并可以使用符合相同标准的充电线缆进行充电,其中支持快充的设备应支持符合EN IEC 62680-1-2:2021的USB PD协议。
此外消费者和用户可选择购买无捆绑充电器的设备,制造商或销售商应在包装上通过特定标志标明产品是否配备充电器,并说明充电器功率范围要求以及所支持快充协议。
新指令要点解析
(1)调整了原命令Article 3.3 (a)条文,并添加Article 3.4条款,补充了对于通用充电接口的具体实施要求。
(2)更新了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等的责任和义务。
(3)上述13类产品只要能够通过线缆进行充电的,都被要求强制配备符合EN IEC 62680-1-3:2021标准的USB Type-C 充电接口,并能够使用符合相同标准的充电线缆进行充电,其中支持快充的设备应符合EN IEC 62680-1-2:2021标准化的USB PD(Power Delivery)协议。
(4)无线通讯设备在欧盟市场销售流通时,可选择是否配备充电器,并进一步明确使用说明,外包装或标牌中需要体现充电器的类型和配置情况,信息要以可读可见的方式显示,下图为标签示意图(需等比例缩放),其中a应该不小于7mm。
对DNS产品的影响
(1)对于单独销售的charger,cable,暂时没有影响;
(2)对于套装出货的,如果套装终端设备在Directive(EU)2022/2308指令管控的13类产品内,终端设备+cable+charger都要满足该指令要求。
(3)特别提醒:TWS耳机+USB Cable,TWS耳机是在这个Directive(EU)2022/2380指令管控范围内的产品:
a.充电盒C口需要满足IEC 62680-1-3,对耳塞充电口不作要求;
b.充电盒USB C母座只接受16pin或24pin,USB cable USB C公头可以接受9,12,14,16,22或24pin,且需要满足62680要求;
c.随附整机的USB Cable,不要求必须是USB C-USB C Cable,可以是USB-C to USB A Cable;
(4)无线便携式扬声器(如便携式蓝牙音箱),无线鼠标,无线键盘也在Directive(EU)2022/2308指令管控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