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法规(EU) 2023/2055对(EC) No 1907/2006 附录XVII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合成聚合物微颗粒(微塑料)管控限制,新增条款在欧盟公报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在(EC) No 1907/2006 附件 XVII 增加以下条目:
限制的物质(组)
或混合物(配物品)
限制条件
78. 合成聚合物微粒:
固体聚合物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 包含在颗粒中,至少占这些颗粒1%(按重量计);或在颗粒上构建连续的表面涂层;
(b) (a)点所述的颗粒,至少有1%(按重量计)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
(i) 颗粒的所有尺寸均等于或小于5 mm;
(ii) 颗粒的长度等于或小于15mm,其长度与直径之比大于3。
以下聚合物不包括在此名称中:
(a) 自然界中发生的聚合过程产生的聚合物,与提取过程无关,不是化学改性物质;
(b) 根据附录15证明可降解的聚合物;
(c) 根据附录16证明的溶解度大于2 g/L的聚合物;
(d) 化学结构中不含碳原子的聚合物。
微塑料:
微塑料是由聚合物和某些功能性添加剂混合组成的固体塑料微颗粒。微塑料污染的很大一部分是无意中形成的,例如当较大的塑料块(如汽车轮胎)磨损或者合成纤维纺织品的洗涤释放。但它们也有可能因为特定用途而故意制造添加到产品中,例如面部或身体清洁产品中的磨砂颗粒。微塑料不具有生物降解性,一旦释放到环境中,将会积累在动物体内,包括鱼类及贝类,因此也会被人类食用。微塑料污染对环境乃至人类健康的潜在影响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地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