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器具(GAR指令)
燃气器具是通过使用燃气作为媒介进行操作的工具,一般指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业中用到的燃气社(煤气炉),燃气热水器,壁挂炉等所有使用燃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来作为燃料的器具。
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燃气器具在全球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对于燃气具的出口欧盟,则需要CE认证。现行的燃气具指令为GAR(EU)2016/426,法规已于2016年4月21日开始进入生效期,现于2018年4月21日取代现行燃气具指令2009/142/EC(GAD)开始正式实施应用
认证目的
GAR燃气具法规的目的是确保通过强制要求欧盟成员国通告其燃气气源条件,以达到设计和结构安全并正确制造产品,以帮助促进商品内部流通和加强在欧盟内广泛投放产品。
产品
燃气具和部件,燃气喷灯,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等
从欧盟外国家进口的一手或二手燃气具所有的供应方式(包括远程销售)
有如下例外:
1、设计用于工业建筑物上使用的工业用途产品;
2、用于飞机和铁路的产品;
3、用于实验室内研究目的短暂使用的产品;
4、拥有历史或艺术价值不投入使用的器具;
5、非专业人士生产制造的器具,只用于其个人目的使用。
认证内容
1、用法规代替指令,减少了成员国在转化过程中的歧义空间,确保在欧盟内部实施的一致性,更具有约束力;
2、对符合性声明(DOC)进行了新的规定;
3、新法规的能效要求部分和欧盟能效产品指令(Erp)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