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智利能源部批准了第35号决议,其中概述了家用制冷设备能效的最终技术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能效标签。
法规更新要点:
本文件的目的是介绍家用和类似制冷器具(冰箱、冰柜和冷藏冷冻柜)的能效分类和标签方法。介绍了分类计算、能源计算和能效标签的设计。
该标签的目的是让最终消费者了解由电网供电的家用制冷设备的能效水平以及对购买决策重要的其他参数。
虽然能效计算方法基于欧盟的授权法规(EU)2019/2016,但已进行修改以适应智利标签分类。
1.1 本文件规定了连接到电网运行的家用和类似制冷器具(冰箱、冰柜和冷藏冷冻柜)的能效分类和标签要求的方法。这包括Frigobars。
1.2 下列产品不受此要求限制:
a) 使用电动压缩机以外的冷却介质的制冷设备(例如,使用吸收技术或半导体电池的制冷设备)。
b) 用于销售和展示杂货的商用冷藏家具,其定义见PE协议第1/28/2号。
c)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冷冻柜:
a. 总容积超过650升
b. 三相工业电源电压 380 V~ 相间
d) 用于保存葡萄酒的专用制冷装置(酒窖)
e) 用于保存饮料、啤酒和类似产品的专用制冷装置
f) 主要功能不是保存食品的制冷装置
g) 移动制冷装置,例如机动车辆用于运输冷藏和/或冷冻货物的制冷装置;以及用于移动房屋的那些。
h) 使用电池作为电源的
i) 采用三相交流电压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PE No. 1/17/2:电气产品能效分析和/或测试协议:冰箱、冰柜和冷藏冷冻柜
- IEC 62552-1:2015+AMD1:2020 家用制冷器具-特性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一般要求
- IEC 62552-2:2015+AMD1:2020 家用制冷器具-特性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性能要求
- IEC 62552-3:2015+AMD1:2020 家用制冷器具 – 特性和试验方法,第 3 部分:能耗和体积
3.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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