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 2023 年 9 月通过第 36 号公告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以来,2024 年陆续有 4 个公告出台,旨在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进行调整。
1.商用燃气燃烧器等
2024 年 4 月 7 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 2024 年第 9 号公告,即《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电动自行车附件
2024 年 7 月 2 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2024 年第 26 号公告,即《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3.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等
2024 年 7 月 10 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 2024 年第 28 号公告,即《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4.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2024 年 12 月 11 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 2024 年第 50 号公告,即《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在 2024 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持续加强对产品安全风险的管控,到 12 月底时,成功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器、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可燃气体探测器、阻燃电线电缆、电动汽车交 / 直流供电设备等 12 种高风险产品纳入 CCC 认证管理范畴。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已十分全面,包含了 17 大类总计 106 种产品,有力地保障了市场安全,“保安全底线” 的成效愈发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