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便开始制定与降解塑料相关的标准,目前共有14项与生物降解塑料相关的标准。
前期,国内发展以国内产品为主,所以在前期的标准制定方面并未与国际接轨。后期,在国家科技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支持下,在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中心生物分解材料工作组、中国塑协降解塑料专委会等单位的努力下,最终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相关降解塑料的认证标准及其检验方法,有了这些相关标准的建立,我国生物降解塑料的发展也有了很大的发展。
降解塑料标准体系的重要性
自生物降解塑料出现,对于其性能的质疑和概念的混淆就一直存在,主要是由于在其发展之初没有科学的测定方法和标准对产品进行约束和界定。如 “生物基材料”、“生物降解塑料”、“可堆肥材料”三者的概念及关系就经常被人们混淆。
生物基材料指的是由来自生物质的原料制备的塑料。但不是所有生物基材料都是可生物降解或可堆肥的,也不是所有可生物降解塑料都是生物基材料。
生物降解塑料是指在自然界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条件下,和/或特定条件如堆肥化条件下或厌氧消化条件下或水性培养液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终完全降解变成二氧化碳或/和甲烷、水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的塑料。
而可堆肥材料还要求其最后形成的堆肥中重金属含量、毒性试验、残留碎片等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因此,生物降解检测方法与标准体系的建立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有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市场快速形成,推动行业迅速成长,更有利于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1.中国标准:GB/T 19277
2006年《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志和降解性能要求》标准规定了降解塑料标识应该包含产品的主要原料和组成信息,塑料的降解类别或降解方式,以及标准号;而且关于降解塑料的定义以及生物降解性能和崩解性能的定义更为明确:
A. 生物降解性能:规定可控堆肥材料在有氧堆肥条件下最长6个月内,必须60%以上最终转化为二氧化碳、水和矿物质。
B. 崩解性能:规定可控堆肥材料可使用的最大厚度,该厚度下的可控堆肥降解材料在有氧堆肥条件下,最长12周内,必须瓦解成90%以上可通过22mm筛网的碎片。
在该标准的基础上,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中心生物分解材料工作组(BMG) 分别与BPS和BPI签署了生物降解塑料检测结果和标识互认降解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签署,使得我国生物降解塑料的发展进一步与各国际协会接轨,同时也意味着BMG体系的标识获得了国外协会的认可。
2.美国标准:ASTM D6400
生物降解制品研究所(BPI) 主要从事美国生物降解塑料的开发、生产以及推广等工作,同时美国实验材料协会(ASTM)与生物降解制品研究所(BPI) 专门成立了分技术委员会来完成可堆肥生物降解塑料的相关标准认定。ASTM D6400 《堆肥化塑料的规范》为美国现行可堆肥降解塑料标准。结论主要包括生物降解、崩解和生态毒理性能3个方面:
A.生物降解性能:对于单一聚合物,规定可降解堆肥材料在有氧堆肥条件下,最长12个月内,必须60%以上最终转化为二氧化碳、水和矿物质。而对于共混物,规定可降解堆肥材料在有氧堆肥条件下,最长12个月内,必须90%以上最终转化为二氧化碳、水和矿物质。
B.崩解性能:规定了可降解堆肥材料可使用的最大厚度,此厚度下的可降解堆肥降解材料在有氧堆肥条件下,最长12周内,必须瓦解成90%以上可通过22mm筛网的碎片。
C.生态毒理性能:特选植物在引入可降解堆肥降解材料的堆肥分解物质后,达到90%以上的原有成活率和生物性状。
3.日本标准:JISK6950
日本从事生物分解材料标准、推广和技术发展的是日本分解塑料研究会(BPS) ,目前BPS包括树脂生产商、加工商、成品生产商及贸易机构。在1999年BPS推出了食品包装用Greenpla安全评价体系的计划。在1994年日本制定了日本工业方法.标准JISK 6950。其执行规范如下:
A.化学物质限制:规定了可降解堆肥材料的有机物质和重金属最低含量。
B.生物降解性能:规定了可降解堆肥材料在有氧堆肥条件下必须60%以上最终转化为二氧化碳、水和矿物质,具体时间跨度没有明确规定。
C.崩解性能:规定了可降解堆肥材料可使用的最大厚度,此厚度下的可降解堆肥降解材料在有氧堆肥条件下,最长12周内,必须瓦解成90%以上可通过22mm筛网的碎片。
D.生态毒理性能:特选植物在引入可降解堆肥降解材料的堆肥分解物质后,达到90%以上的原有成活率和生物性状,或者是蚯蚓在引入可控堆肥降解材料的堆肥分解物质后,达到90%以上的原有成活率和生物性状。
4.澳大利亚标准:AS 4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