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其官网启动了第33批SVHC候选物质的公众咨询评议,涉及3项物质。此次评议将持续45天,至2025年4月14日结束。在此期间,相关企业可通过ECHA网站提交评议意见。通过评议的物质将进入欧盟投票表决程序,并可能被正式列入SVHC清单。
新增的3项评议物质具体如下:
物质名称 | EC号 | CAS号 | 加入原因 | 常见用途 |
1,1,1,3,5,5,5-七甲基-3-[(三甲基硅基)氧基]三硅氧烷 | 241-867-7 |
17928-28-8 | vPvB (Article 57e) | 用于洗涤和清洁产品,汽车护理产品、油漆和涂料、粘合剂、化妆品及个人护理产品 |
十甲基四硅氧烷 | 205-491-7 | 141-62-8 | vPvB (Article 57e) | 用于洗涤剂和清洁产品、抛光打蜡、化妆品及个人护理产品 |
四(钠/钾)7-[(E)-{2-乙酰氨基-4-[(E)-(4-{[4-氯-6-({2-[(4-氟-6-{[4-(乙烯基磺酰基)苯基]氨基}-1,3,5-三嗪-2-基)氨基]丙基}氨基)-1,3,5-三嗪-2-基]氨基}-5-磺酸基-1-萘基)二氮烯基]-5-甲氧基苯基}二氮烯基]-1,3,6-萘三磺酸酯(活性棕51) | 466-490-7 | - | vPvB (Article 57) | 纺织品处理产品和染料 |
在此建议:
根据REACH法规要求,若产品中SVHC物质含量超过0.1%,但年出口量低于1吨,企业需要在供应链中传递该物质的相关信息;若含量超过0.1%且年出口量大于1吨,则企业需要向ECHA提交正式通报。
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FD要求,若产品中SVHC物质含量超过0.1%,企业需进行SCIP通报,相关信息将在ECHA官网公开。
此外,ECHA通常每年更新两次SVHC候选物质清单。建议企业密切关注法规动态,及时收集和评估产品信息,确保产品符合欧盟市场的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