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EACH附录XVII目前增加至多少项?哪里可以找到欧盟官方的完整清单?
答:2019年6月12日,欧盟发布法规(EU) 2019/957,修订REACH附录XVII限制物质清单,新增关于(3,3,4,4,5,5,6,6,7,7,8,8,8-十三氟辛基)硅烷三醇及其单、双或三氧(烷基)衍生物(TDFAs)的限制条款,至此,附录XVII限制物质清单目前已增加至第73项,但由于在之前的修订中有部分项目被删除,因此目前清单中总项目数为70项。企业可以在ECHA官方网站查看附录XVII完整清单。
2、企业如何应对REACH 附录XVII的要求?
答:附录XVII中现行有效条款共计70项,视产品类别、用途及材质差异,不同产品需要满足的项目也会存在区别。比如第5项对于苯的要求,它限制的对象为物质、混合物及儿童产品。再比如第64项对于1,4-二氯苯的要求,它限制的对象为空气清新剂/除臭剂。企业应该结合自身产品实际特点,排查和识别出相关的高风险项目,制定相应管控措施以满足法规的要求。
3、REACH在欧洲如何执法?
答:REACH法规由于要求非常多样,其执法方式也随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并且在整个欧盟层面由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进行协调,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各类环保组织以及消费者对于REACH的执法也有推